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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解剖学会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通知
2025-08-19 132

各位江苏省解剖学会会员及各分支机构:
《江苏省解剖学会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已经江苏省解剖学会第十三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解剖学会

2025819日  

 

江苏省解剖学会内部纠纷解决机制

一、总则

1. 目的依据:为贯彻省科协要求,预防和公正处理学会内部矛盾,维护学术共同体和谐,保障学会正常运行,依据学会章程省民政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级学会组织通则》,制定本机制。

2. 适用范围:学会会员之间、会员与学会管理机构之间以及学会管理机构内部产生的纠纷。

3. 基本原则:依法合规公正公平及时高效协商作为解决纠纷的首要选择,通过平等对话、沟通交流,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促进学会内部和谐。

二、纠纷类型与处理流程

1. 会员之间的非原则性争议可以由秘书处出面协调,争议双方直接协商解决。

2. 会员对会员资格处理或审议结果有争议时,由秘书处查阅档案和学会章程进行解释和协调解决。

3. 会员或管理机构成员对学会新制定的政策、制度存在不同意见或在学会政策、活动安排等执行过程中,出现对执行方式、进度等方面的时,或秘书处协调失败,可报经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或常务理事进行解释和协调。

4. 会员对学术交流项目或学术不端处理结果有争议时,由学会学风道德监督小组进行调查和复核,并就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建议提交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处理决定并通知申诉会员

5. 如涉及到学会重大决策调整或重大利益分配纠纷则需要理事长出面,召集理事会进行协调协商。理事会会议需要2/3以上理事出席处理结果由理事会全体投票决定决议需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监事会监督流程合法性结果通报全体会员并备案。

三、配套保障措施

1. 学会利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等形式对管理机构成员进行培训,提升纠纷解决能力和质量。

2. 秘书处永久保存理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签报文件、活动审批单;纠纷处理中可随时调阅,作为责任认定依据。

3. 利益相关方(如涉事理事、会员)需主动申请回避;调解及仲裁过程不公开,结果仅限必要范围知悉。

4. 学会定期自查,主动接受监事会省科协民政厅及社会监督,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避免矛盾升级,促进学会内部和谐。

、附则

1. 本机制由江苏省解剖学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学会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纠纷解决实践经验,适时对本机制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其科学性和有效性。

2. 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江苏省解剖学会

2025819日